一、2023年广东省潮州市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评审条件
1、2023年潮州市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我省2016年以来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具体以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知为准。自主评审单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经备案的标准条件执行。各系列相关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查询。
2、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或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县(区)所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3、工程师职称评审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原则上要求提供2022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自主评审单位可根据实际自主确定年度要求。
4、需要注意的是,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广东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2023年潮州市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与评审时间预测
1、2023年度潮州市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预估为为2023年1月至3月,2023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各县(区)所属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由各县(区)自行确定,原则上不能超过2023年3月份。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按照经备案的时间安排推进。
2、2023年度潮州市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由各评委会结合实际工作,统筹安排,确定年度考核认定受理时间,并发出通知,也可结合年度评审通知一并发文。
三、2023年度潮州市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途径和材料
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广东省潮州市直、各县(区)以及个别行业设立非公职称申报点。按属地管理及行业管理原则,其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职称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2023年度潮州市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具体报送程序:
1.对于县(区)非公职称申报点,申报材料报县(区)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受理审核后直接报送;报市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经县(区)人社部门复核后报送;报省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经县(区)、市两级人社部门复核后报送。
2.对于市直非公职称申报点,申报材料报市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受理审核后直接报送;报省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经市级人社部门复核后报送。市直非公职称申报点设在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综合柜台。
3、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申报人所提交的学历证书、业绩、奖励或成果证书等佐证材料复印件须经审核人签名、用人单位审核盖章。同时,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在职在岗证明材料。
4、央、省属驻潮单位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市申报评审,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委托函。
5、潮州市不能评审(认定),需委托省或外市评审(认定)的,申报材料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出具委托函,评审结果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专业技术人才(乡村工匠专业技术人才除外)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填写生成《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并上传电子照片。职称评审使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制作的表格,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7、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职称申报工作,全市启用网上职称申报系统,专业技术人才(乡村工匠专业技术人才除外)在完成所有职称申报纸质材料后,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潮州市→市人社局→职称评审申报事项进行申报。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5-1、附件5-2、附件5-3。
8、乡村工匠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管理系统》(http://yzb.joinken.cn/xcgj/#/login?redirect=%2Fdashboard)填报,具体申报程序以乡村工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发出的评审通知为准。